住宅小区是城市生活的重要单元,住得是否放心、舒心,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品质。近年来,受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方式不断丰富,小区里也逐渐出现一些新问题,“这是谁家的狗,凌晨3点了还在叫?”一位住在珠海某小区的居民,在业主群里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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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如此,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小区的车停得跟“俄罗斯方块”一样,“车停得太乱了,通道都被堵死了,一辆挨一辆,早上出去上班,也要一辆辆打电话,小区物业都解决不了。”养犬问题、停车问题、噪声扰民问题等等,诸多问题的交织,似乎形成了一个难以破解的困局,究竟如何才能解决呢?
近期,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规定》立法工作部署会,就加快推进珠海住宅小区治理创新专项立法作出安排,这一举措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不可谓不是对当前住宅小区治理困局的破题之法。
16个单位参与立法
把住宅小区治理充分融入基层治理
珠海12345热线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12345受理的171.52万件投诉中,物业管理类投诉占比达7.12%,主要集中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保、小区停车场规划管理、物业服务效能等,合计在企业群众投诉热点中排名第三。
作为居民居住生活的基本单元,住宅小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关乎广大居民切身利益。
据了解,本次立法将以珠海住宅小区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探索住宅小区治理的创新举措,为提升珠海城市治理水平、推动珠海建设高品质居住生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还提出,要把住宅小区治理充分融入基层治理,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环境的向往,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部署会会议现场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专项立法工作专班,专班实行“双组长制”,“双组长”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16个单位。
各成员单位将按照分工起草条文,由法工委汇总形成法规草案初稿,后续还将进一步开展调研、草案修改、审议等工作。
推进协同共治、构建长效机制
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
近年来,珠海针对住宅小区治理开展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陆续发布《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综合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小区的面貌,提升了广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可是,面对规模庞大、情况各异的住宅小区,仅依靠政府来进行治理,恐怕并非长久之计,如何推进协同共治、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厘清各单位职责,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才是实现住宅小区良性发展的关键。
对此,国内已有先例可循。譬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提出,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专业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并要求加强居民自治能力建设。《北京市住宅区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则专门对业主责任进行明确,要求其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并提出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人开展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活动。
珠海地标“日月贝”
此次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推动该项立法,可谓是正当其时,如何借助这部法规,实现对住宅小区治理的深刻变革,有效解决当前群众“急难愁盼”的诸多难点;如何在其他地市已经出台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消化、吸收,并且结合珠海实际,发挥“小切口”立法特点,形成一定突破、创新,考验着参与立法者的智慧,也需要广大市民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到此次立法的各项意见征集中来。
“基层治理深调研”工作室 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张景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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