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4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李伟 李柏华 李利英 李燕)“非常感谢巡察组的同志,我终于领到了这笔工钱。”日前,拿到拖欠8年之久的2000元劳务费,嘉禾县龙潭镇虾塘村村民王泉既惊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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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按照嘉禾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
进驻半个月后的一天,负责线索信访工作的小曾照常耐心地接听着群众的来电。
“同志,8年前村委会欠我的工钱,你们管吗?”
“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宗旨,有事您说。”
“我是虾塘村八组村民,2014年,村委会找我和另外4人清理村口水渠和公背山水渠的淤泥。当时口头约定好工钱,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领到钱。我多次向村支两委反映,都没有结果。听说你们来巡察,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好的,老乡,我们记下了。”小曾把电话诉求内容认真记好后,便向副组长进行了汇报。
“虽然这是上一届巡察之前的事情,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我们巡察要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它列到问题清单中。”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说道。
事后,巡察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同时也将这名群众反映的问题向村支书进行了解。
“我是2017年上任的,之前没有当过村干部。换届后,村账进行了简单交接,没有听说挂有往来款。这名群众曾向我反映过这事,但由于当时那些村干部都没任职了,又没在村里住,所以这个情况我不是很清楚。”村支书皱着眉头无奈地说道。
“工程是否报账?合同如何约定?是否有领款签字?”巡察组改变策略,来到了龙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向他们调取了虾塘村2014年的财务报账凭证,经查阅并未发现水渠清淤的相关报账情况。巡察组便又扩大查阅范围,终于在2015年的财务报账凭证中,发现了一笔7200元的排水沟费用支出,但该项目合同并无劳务费方面的约定,也没有相关人员的领款签字,调查陷入了困境。
为此,巡察组多次到相关部门、乡镇了解情况,最后在当地镇党委的协助下,终于了解了事情原委。2014年,虾塘村请村民5人对村里的两条水渠进行清淤。项目完工后,村里先行垫付了2200元。因未及时报账,加之相关人员后来赴广东务工,村委会便将清淤项目报账费用存入了时任文书个人账户上。后由于村账往来频繁,又经历了村支两委两次换届,该事渐渐模糊被大家淡忘。
在巡察组、镇党委和村干部的沟通协调下,几位原任村干部终于理顺了钱款的去处,并由原文书将余下的5000元清淤劳务费一一进行支付,并表达了歉意。事情告一段落,龙潭镇党委对虾塘村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巡察发现,该县部分村均存在村债等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等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嘉禾县委巡察办针对此问题,下达了“关于强化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函”,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推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有力促进源头治理、乡村治理和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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