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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2、而:期末未分配利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本期实现的净利润 - 本期分配的利润(含提取得各项盈余公积、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3、 因此,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并不能直接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但是,与利润分配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应当核对相符。
4、 对于本期无利润分配业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差,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同时,如果该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为零(如当期新办企业),此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方能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
5、 因此,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要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期初没有未分配利润,也没有未弥补亏损。
6、 2、当期未进行任何的利润分配业务,包括提取各项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7、 由此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包括新办企业在内,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形并不多见,因此,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的情形是不多见的。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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